1、直流電解電容器只能使用在直流電路上,其極性必須標明在適當的位置或在導針/端子旁邊。
2、在電路回路中如不清楚或不明確線路的極性時,則建議使用無極性電解容器。
3、電解電容器的工作環境溫度不能超過規定的使用溫度范圍。
4、電解電容器應儲存于低溫及干燥場所,如儲存期較長,則使用前應用額定電壓對其重新老練。
5、通過電解電容器的紋波電流不應超過其充許范圍,如超過了規定值,需選用耐大紋波電流的電解電容器。
6、使用時,電解電容器的工作電壓不應超過其額定電壓。
7、電烙鐵等高溫發熱裝置應與電解電容器塑料外殼保持適當的距離,以防止過熱造成塑料套管破裂。
8、在焊接電解電容器時,其焊接時間和焊接溫度不應超過10秒鐘及260攝氏度。
9、對導針、端子,如施加超過規定的力,將會破壞電解電容器的內部結構。